2011年1月17日 | 标签: , , , ,

河南农民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谁才是真正的车匪路霸?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民时某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经了解,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重量。根据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两辆车共计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
  
我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怎么计算的,8个月240天能偷逃368万,每天1.53万。那么,在此期间,时某利用假军车获利多少?据时某交代,几个月内大概挣有20多万元。不过法院的审理主要集中在偷逃的过路费上,并未进一步对此进行查实。好家伙,偷逃368万,才挣20多万,如果不偷逃,还不得赔死啊。如果他老实的去跑运输,照这么说,他八个月下来就要倒赔348万元,天下还有这个理吗?
  
“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约合1560元一次。比劫匪还狠,谁才是真正的车匪路霸?中国的过路费猛于虎也!!!世界上收费公路14万公里,中国就占了10万多,还美其名曰收费还贷,真是笑死人了。
  
相比较贪官贪污受贿几千万也只象征性的判几年,一个逃费行为的农民却判无期,真是黑色幽默啊。
  
有关部门也要想想,如此高的通行费是不是合理,物价如此高昂,物流费用其实占了很大部分,而通行费却又是物流费中的大部分,其实这也反映了我收们费方面的“抢劫”做法,合理性、公开性靠边站。
  
如此看来,收费公路可以休矣。

2010年12月1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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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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